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时间:2024-07-14 11:42:56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11篇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11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

1. 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必须书写请假条,申述理由及需假节数,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批准生效,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代为请假或补办请假手续。

2. 教师(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2―3天由分管校长审批;4―10天本人申请,校长审批,10天以上者,由本人写出请假申请,县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核批准。

3. 干部请假:年级主任,处室干部必须到分管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兼课干部请假应到教务处备案)。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

4. 教职工请假前,必须安排好本人所承担的课程,自习等工作任务,不得延误工作。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需续假的,按上述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旷课论处。

5.因公出差,开会,学习,进修,需事先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二、请假类别和期限

1. 事假

(1)教职工有事可以请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者,工资照发,但需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2)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每超一天扣除绩效工资的50元,扣完为止。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3)连续事假超过半个月,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良好。连续事假两个月,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2. 病假

(1)请假一个月以内,必须凭相关医学证明进行审批。一个月以上,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并附相关病历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批。

(2)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者,返校时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育局逐级批准后方可正常上班。

(3)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得为优秀、良好。

(4)因病不能按时正常上班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5)因亲属(父母,配偶,孩子)看病,本人请假,按事假标准减半扣分。

(6)一般病症,不能上课(住院除外),每天扣款20元,每月600元,并按事假扣分。

3. 产假

产假90天(含寒暑假,公休假日)。

4. 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7天(含公休假日)。

5. 丧假

教职工的父母(包括岳丈、公婆)、配偶死亡,可休假5―7天(含公休假日),需到外地料理丧事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续假,工资照发。

6. 假期计算

病假、产假、婚假、丧假、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

三、考勤处理

1. 办公,上课:学校规定办公时间,私自离开办公地点或课堂岗位,均按旷工(旷课)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所述理由经查与事实不符者;

(5)任课教师擅自停课者;或工作安排不到位者。

(6)学校安排的'工作日无故不到者,或有工作不做者。

2. 年级会,教研会,升旗,班主任会,教职工会,学校集体活动,因事请假者,按请会假处理。

3. 旷工(旷课)处理

(1)旷工(旷课)期间不发工资、津贴,由学校财务部门如数扣除,专户管理,专款使用,用于学校聘请教师的课时费和工作奖励,对旷工(旷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聘或落聘。

(2)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者,由学校核定后报教育局,由教育局进行处理,并予以落聘。

教职工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工资10元,另行扣分处理;旷工,旷会,旷课,旷活动一次扣绩效工资40元,另行扣分处理。

4.考勤记分:20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未签到每次扣0.5分,事假每节扣0.3分(每天按6节计算),会假每次扣0.5分,旷工,旷会,旷课,旷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总分扣完为止。

5.办公时间:

领导:早0.5小时,上午3.5节,下午3.5节。

教师:上午3节,下午3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职工:上午3.5节,下午3.5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2

一、上下班及管理制度:

1、教职工上、下班根据作息时间变动,由校行政公布其作息时间。

2、午间管理由教导处安排教师进行管理,值日领导负责各楼层巡视、点名。

二、公出制度:

1、教师公出由教导处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公出记录,且通知调课及其本人方可公出。

2、职工公出由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填写公出记录并通知其本人方可公出。

3、中层以上干部公出报校务办记录备案。

4、函授、自考、培训等继续教育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方式与公出相同。

三、请假制度:

(一)请假办法

1、教师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教导处负责人请假,职工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总务处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上均向分管校长请假。事假按规定不得超过15天。中层以上干部请病事假均向校务办请假。病假凭医保定点医院证明。病假一月以上必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以上包括婚、丧、产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由相应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遇突、急事件而事先无法书面请假的,必须事先电话等方式告之相关负责人,待上班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

3、请假后提前上班或需续假的,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请假必须以请假单为准,不填写或不批准而擅自离岗作为旷工处理。

(二)请假时间规定:

1、婚、丧、产假:婚假1~3天,晚婚1~15天(含期间的节日及双休日),丧假1~3天,产假女教工正常分娩90天,难产105天(含期间的节日,双休日及寒暑假),产前、产后一并计算,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最多可请两个月,(期间两个月的'职务岗位津贴及基本工资一起按80%比例发给),晚育男教工护理假1~7天。

2、病、事假自请假之日算起。(期间含节日、双休日连续计算)

< ……此处隐藏9322个字……1、服从工作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责任心。

2、严格借阅制度,加强图书管理,确保校产安全。

3、严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或早退。

4、强化服务意识,确保热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5、树立创新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电脑室管理员职责

1、管理计算机室电脑设备,杜绝未经教导处批准的任何外人进入,并做好防漏电、防灰尘、防暴晒及防潮湿等工作,保证设备安全。

2、检查和督促上机的学生在计算机室换鞋进入、按序就座、规范操作、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并及时登记上机情况。

3、经常检查计算机设备,及时排除故障,对损坏的仪器按规定程序报请维修,以确保电脑课的正常进行。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分批指导和培训学校教师,使之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技能。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10

一、对请假的要求:

1、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3、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4、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6、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7、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8、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1、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2、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3、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90天,大龄为100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4、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5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5元。病假5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0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XX】146号文件执行。

5、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20元,每节扣罚津贴10元。

6、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1元。

7、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10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50元。

8、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1、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22分之1,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2、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10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8元。

3、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20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80元。

4、会议迟到每次扣2元、早退每次扣罚5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1元。

5、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5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10—15元。

6、升旗检查不在扣罚2元。一月内有5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5元。(请假不计)

7、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11

一、基本要求:

1.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实行坐班制,按各部门规定上下班。

2.教龄满五年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实行适当弹性坐班制。

3.教职员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处室和年级组、教研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深入所在班集体的主题教育活动等等)。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包括各类活动),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除具有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的签条外,同时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由本人交负责考勤的各级负责人签署。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事后二天内应及时补办。

3.审批程序及权限:

类别

请表假时间

批准程序

教师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教研组负责人(不调课、代课)

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

教学处主任、德育处主任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职工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组室负责人

一天以内(含一天)

部门负责人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中层

干部

一天以内

校务办

一天以上

校长室

各级负责人在签署教职员工准假前,要与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在妥善安排好代课、代工、代职,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签署。

4.关于请假条的`处理:

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组室考勤负责人每月汇总,与月考勤表一起上交人事。

一天以上的请假条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校人事、或校务办公室收存,同时由办公室发给准假通知单,由本人交组室考勤负责人收存,与月汇总表一起上交人事。

5.关于续假:

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以一定方式(如电话、书信、委托亲友代办等)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二天内补填请假条。

三、有关规定:

1.请假手续不完备(如未填写请假条或病假无正式证明或各级考核人未签署意见),均属没有准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紧急情况除外),按矿工处理。

2.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办理书面手续。未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人本人负责。

3.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员工由学校安排外出参加研修、培训、友好学校交流、支教援教共建活动等属公假。公假结束,要写简要的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经部门领导和校长审阅后,由办公室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统计程序:

各类会议、活动考勤统计由组室负责人、人事干部、校务办公室共同负责,每考核段结束时,由各组室考勤负责人填写汇总表,交人事、校务办公室,学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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