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4 11:34:24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

为在公司树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使各项管理井然有序,奖惩制度规范透明,特制定本奖惩规定。

第一条奖励

为引导员工努力工作,为公司发展尽心尽职,公司奖励分为以下几种:

1.特别嘉奖,1次性奖励100元—200元;

2.年终嘉奖,1次性奖励500元—20xx元;

3.改善提案奖,月度20元—500元;

4.加薪或晋级,在原有工资级别上晋升一级工资,或提升一级职务。

第二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特别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安全或利益,确有实际功绩者;

2.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知识,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资格证书者;

3.突发意外事故或灾情,能积极应对、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有效避免损失、重大损失或减少重大损失者;

4.举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或举报盗窃公司财物且数额巨大者;

5.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以为其他人员树立模范表率者;

6.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因工作失误、大意发生的批量质量问题事故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月度改善提案奖:

1.对于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善提案,并被采纳且取得成效者;

2.对节约原辅材料的改善提案可以节约相应材料或降低相应价格、或对废物利用取得成绩或有提案价值者;

3.对作业方法所做的改善提案足以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或材料者;

4.对设备、治具、工具的改善提案可以获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5.对环境作业的改善有明显效果者。

注:详情请参照《改善提案管理规定》。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可在年终给予年终嘉奖:

1.一年之中获得二次以上特别嘉奖者;

2.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以为他人员树立模范表率者;

3.改善提案年度获得金、银、铜奖的提案小组。

第五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加薪或晋级并给予其它物质奖励:

1.在技术、管理方面为公司利润大幅创收或节约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

2.对公司经营目标完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著者;

3.有研究发明创造,对公司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者;

4.具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第六条公司处罚分为以下几类:

1.警告,并处以1次性罚款10—50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第一次处罚10—30元,第二次处罚40—50元:

2.记大过,并处以1次性罚款60—200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第一次处罚60—100元,第二次处罚100—200元:

3.降级降薪,有职务者予以降一级职务或免职,无职务者降一级基本工资;

4.辞退、除名、解聘,并可根据违纪程度以及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处以赔偿相应的损失款项。

第七条因违纪违章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除参照本手册第十条做出处理外,还应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1、造成20xx元—10000元经济损失的,处以当事人经济损失的5%的赔偿,直接上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经济损失6%的`罚款;

2、造成10000元—50000元经济损失的,处以当事人经济损失的10%的赔偿,直接上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扣除一个月工资;

3、造成50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处以当事人经济损失的15%的赔偿,直接上司根据损失情况予以降级、降工资或开除等处罚。

备注:

1、重大损失指一次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

2、如当事人无法查清时,对相关部门的班长(含)以下全体人员处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系长以上人员处以经济损失的4%的罚款。

第八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2.接打私人电话、复印或打印私人资料者;

3.因本人疏忽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指定受训而无故不参加培训者;

6.损坏公物、浪费资源,但情节轻微者;

7.不遵守厂区出入规定,拒绝保安询问检查者;

8.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厂牌或上岗证者;

9.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第九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记大过处分:

1.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务者;

2.因工作马虎导致机器设备、仪器、车辆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4.上班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造成工作出现失误者;

5.二次不遵从上司合理指挥者;

6.违反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

7.品行不端、缺乏礼貌、辱骂他人者;

8.不遵守食堂秩序及环境卫生者;

9.累计处以警告达三次者。

第十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降级降薪:

1.累计三次以上(不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警告后仍不改正者;

2.擅离职守,造成生产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

3.扰乱公司生产或秩序者;

4.擅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者;

5.累计记大过三次者以上者(含)。

第十一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公司将予以立即辞退、解聘或除名,

并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1.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措施或擅自更改工作方法,致使公司生产经营遭受重大损失者;

2.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者;

4.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者;

5.带头罢工或消极怠工者;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者;伪造求职资料或考勤记录者;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6.使用武力或凶器威胁恫吓他人、或实施暴力行凶者;

7.侵占公司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者;

8.泄露公司商务机密者;

9.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处分或判刑者 ……此处隐藏17659个字……四)培训评估

1.综合服务部分别对每次培训的效果作出相应的追踪和评估。培训效果的评估由浅入深可分为四级,分别为反应层级、学习层级、行为层级和结果层级,各级评估的主要内容如下:

1.1一级评估:反应层级,这是培训效果测定的最低层次。主要利用问卷来进行测定,针对学员对培训组织、课程及学习过程的满意度进行评估。

1.2二级评估:学习层级,为培训效果测定的第二层级,可以运用书面测试、操作测试、等级情景模拟等方法来测定受训者与受训前相比,受训后是否掌握了较多的知识、较多的技能,是否改变了态度等。

1.3三级评估:行为层级,这是培训效果测定的第三层次,通过上级、同事、下级、客户等相关人员对受训者的业绩进行评估来测定,主要测定受训者在受训后行为是否改善,是否运用培训中的知识、技能,是否在交往中态度更积极等。

1.4四级评估:结果层级,这是培训效果测定的最高层次,可以通过销售量、成本、技术、利润、离职率等指标来测定,主要测定内容是个体、群体、组织在受训后是否改善。

2.培训评估流程

2.1制定培训计划时,综合服务部应根据培训班类型、培训的内容、目标以及培训时间等因素确定培训的评估方法及内容,并组织进行反应级和学习级评估。

2.2培训实施结束后,综合服务部按照规定时间调查和收集培训效果评估数据,进行行为层和结果层评估,内训讲师、学员以及学员的直线经理和下级应积极配合培训效果评估工作。

2.3综合服务部应及时对收集到的评估信息与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应在培训效果调查和收集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撰写相应培训效果评估报告,报分管领导。

(五)培训经费、设施、设备的管理

1.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公司的培训经费由综合服务部统一管理,预算内培训经费由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拨发,超预算培训经费或预算外培训经费由综合服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拨发。

2.凡公司同意参加的各种培训(进修),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由公司承担。培训人员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核准报销。

3.内部培训师如须支付教材或课件编撰费用(编撰者在编写教材、制做课间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用)时,向综合服务部提出申请,经核批后凭此予以支付。

4.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依照'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的原则由综合服务部统筹管理,可利用现有资源的不再行添置。

5.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添置由相关部门和综合服务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所发生的费用例入专项费用,不列入公司的年度培训经费。

(六)培训资源的管理

1.内部培训师的来源

1.1中高层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部培训师的主要承担者;

1.2业务骨干或专业技术人员

2.内部培训师职责。内部培训是企业员工内部兼职的行为,不能因为培训或授受培训而影响本

职工作。内部培训师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1承担公司相关的培训教学任务;

2.2负责培训教学内容的优化、资料的收集,总结本专业领域的管理、操作经验,编写教材和提高讲授水平;

2.3根据综合服务部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如有改动应事先征得综合服务部的同意。

3.内部培训师的管理

3.1资格评定与考核

3.1.1由综合服务部组织有关人员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主要考查人员资历、课件、讲授水平等条件,达到要求者聘为内部培训师。

3.1.2综合服务部每年对内部培训师考核一次,不合格的解聘,认为一般的要协助、督促其授课能力的提高。

3.1.3综合服务部负责组织内部培训师的集体学习、提升活动。

3.2课时补贴:

3.2.1内部培训师的课时补贴:

工作时间: 30人民币(元)

非工作时间:50人民币(元)

内部培训师的授课补贴由综合服务

部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3书籍费:

3.3.1内部培训师可以获得一定金额书籍费,同时可以优先参加讲授领域的外部培训。

4.外部培训师

4.1外部培训师的来源: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培训机构、顾问公司、优秀企业高级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4.2外部培训师的资格审查:由技术/业务部门和综合服务部进行资格审查;

4.3其他类培训师:由综合服务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业背景、从事职位、教学内容、教学水平。

4.4外部培训师的聘请程序:凡聘请外部培训师必须由主办部门申请,报综合服务部备案。课酬由各主办部门统一申请,经主办部门领导核实和综合服务部备案,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支付。

五、培训分类

(一)入职培训

1.入职培训由综合服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入职培训课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2.1公司经营管理理念和服务意识

2.2公司概况、组织结构、各部门职能与主要人员介绍

2.3管理项目介绍(含实地参观)

2.4礼仪礼貌、个人形象及接听电话常识

2.5安全教育、消防知识及紧急救护常识

(二)各部门内部培训

1.各部门经理为所在部门的培训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各项在职培训工作。

2.各部门内部培训内容包括:

2.1本部门职责、各岗位职责

2.2公司各个相关工作程序与作业指导

2.3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决策、通知、通告、各项规定

2.4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服务案例进行分析

2.5各项专业技能培训

2.6其他工作中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专题培训

1.由综合部组织的、针对公司某个管理环节、某个工作程序或某些对服务质量有影响的因素而进行的培训,目的在于改良体系、提高服务人员专业素质。

2.专题培训应请有资格的人员授课,可外聘。

(四)外送培训

1.为满足质量体系对服务人员资格的要求,电工、水暖工、空调工、司炉工、电梯工、统计员、内审员等人员应持国家或北京市颁发的上岗证。对各类持有上岗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综合服务部进行登录,由综合服务部对持证者进行确认授权后方可上岗。

2.对从事以上岗位但缺乏资格的人员,由综合服务部批准、统一安排到相关部门、机构进行岗位资质的培训。

3.参加外送培训的人员须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

4.某些行业研讨会,由总经理确定人选参加。

六、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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